共青团温州市委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根据市委部署,2023年4月13日至6月1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团市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8月24日,市委巡察组向团市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团市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各项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召开书记会议3次、专题会议2次,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把巡察整改作为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的重要契机,从讲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来认识巡察整改工作,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由张呈念同志为组长,郑翔、雷蕾、陈滢冰、王召收等同志为副组长的团市委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共青团温州市委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认真对照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13类34个问题,制定101条整改举措,明确整改目标、整改要求、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建立健全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做到不漏一个问题、不留一个死角。按照轻重缓急和客观实际,凡是能立即整改落实的,立说立改,迅速整改到位;需要长期努力逐步解决的,分期逐步解决。
市委巡察组反馈的34个问题,制定101条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101条措施,整改完成率100%。巡察反馈后,对市委巡察组巡察期间移交的2件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处置,已办结2件,办结率为100%。在巡察整改中,诫勉谈话2人,书面检查1人,批评教育2人,提醒谈话12人次,清退款项93572.2元。建章立制25项,其中制定制度12项,修订完善制度13项。
一、关于“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引领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扩大相关专题教育活动覆盖面。深化开展“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实践,全面抓好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制定下发《关于开展组织化专题教育的工作提示单》,梳理未开展团组织清单。实施各级团委委员、团代表、团的领导机关专职团干部挂钩联系团支部机制,指导基层团组织落实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各项专题学习任务。通过青春浙江“青年大学习”后台设置积分商城,对接统筹多单位资源,上线15项青年喜爱的小礼品,积极提升团员青年学习主动性。
(二)提高网上宣传阵地引领力。在“青春温州”微信公众号开设“最美青春遇见幸福温州”、温州青年谈就业、12355护航成长等专栏。在青春温州抖音号发布“来温州·创未来”、青年发展型城市等优质视频;在“青春温州”微信公众号开设“青年实事”专栏,在“温度新闻”开设《青年周刊》专栏,宣传报道全市各类优秀青年典型事迹。
(三)推动青少年校外教育阵地建设。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三垟湿地分中心已完成设计、规划和功能布局等方案,下步启动工程招投标;苍南县青少年宫(城东分部)已投入使用;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杨府山校区)已投入使用。联合市文明办下发《关于实施“家门口青少年宫”建设的通知》,包括温州市“家门口青少年宫”旗舰中心在内的全市14家“家门口青少年宫”均已建成并投入运营。
二、关于“推进团的组织建设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夯实团组织基层基础。定期梳理全市“空壳支部”清单,加强毕业班学生团员团籍转接和管理,抓好非公企业团组织规范建设。截至2023年10月底,全市“空壳支部”数量下降80%。加强非公领域团组织建设,重点推进互联网企业、快递物流等新兴领域以及园区团组织建设。2023年全市新建非公领域团组织1030家,完成年初计划数的103.00%。
(二)统筹推进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推动鹿城区南汇街道大自然社区、瓯海区娄桥街道吹台社区获批共青团城市基层组织改革省级试点,强化城市社区团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社会功能。统筹推进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工作,印发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实施方案》,持续打造变革型共青团组织的县域样板。加大改革经验总结提炼力度,全市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工作经验在中青报、中国共青团杂志等媒体宣传报道185次,印发改革专刊4期,编印《温州市县域共青团改革案例集》。
(三)全面提高动员青年能力。加强“共享社·幸福里”青年志愿者行动,深化开展“百家社团进村社”活动。全年累计开展志愿服务28436项。依托新青年下乡、家燕归巢、暑期实践、定岗实习等平台,全市组织631支实践队1.3万余名大学生奔赴省内外361个乡镇开展暑期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依托“小瓯柑”青年志愿者中心,构建全市青年志愿服务工作枢纽和数智大脑。
三、关于“服务中心大局还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快推动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发挥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形成全域推进的工作合力。在全国率先启动青年发展促进条例立法,并列入2023年市人大立法项目。联合市人力社保局举办“温州人才”直播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专场活动,推介温州高校毕业生招引政策,共有24.6万人次观看直播,互动留言及点赞12.1万次。
(二)加快推动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工作。依托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建成完善市本级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台等基础服务设施,打造全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综合服务窗口。指导团县(市、区)委建立12个县级阳光会客厅。加强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建设,联合市卫健委、市教育局成立“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专家服务团”300余人。开展2023年温州市青少年心理健康志愿服务大使评选等活动。
(三)加强助力‘共享社·幸福里’工作。联合市文明办制定出台《关于实施“家门口青少年宫”建设的通知》,持续开展“百家社团进村社”活动,结合各地实际制定“百家社团进村社”公益行动服务菜单(2022-2023年公益行动志愿服务项目菜单),为全市村社提供了184个优质志愿服务项目,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近就便享受志愿服务。
四、关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有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理论学习。健全“第一议题”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团市委书记会议“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创新“书记领学”“2+N”等交流研讨模式,发挥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带动机关干部深化理论学习,强化政治素养。持续深化“五四讲坛”等学习品牌建设,定期举办“五四”讲坛。开展“党员大比武”活动,并组织机关党员干部下基层开展“党员大宣讲”活动。
(二)压实工作责任。团市委书记室会议专题分析研究《共青团温州市委2023年度意识形态阶段性工作分析研判报告》,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共青团温州市委全员绩效考核共性指标考评表》,加强平时考核管理。
(三)加强阵地管理。建立健全会议活动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加强各类节庆论坛会议活动的事先报批和监督管理。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与各部室、下属单位签订网络安全责任承诺书,完善网络安全应急预案。
五、关于“法治建设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法治理论学习。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突出位置,2023年召开3次团市委书记会议、3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及时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法治建设等重要指示精神,并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加强法治建设为专题,进行了集中研讨。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等内容。
(二)提高普法宣传质效。联合公检法司、教育等部门,整合心福工坊等社会组织、温州医科大学、温州大学等高校志愿宣讲队,广泛动员军警政法界青联委员、律师事务所等群体开展法治教育,针对中小学全面开展“开学法治第一课”“心理第一课”“三禁三防三自”教育活动,活动累计覆盖学校近180所,开展活动200余场。组织发动市县两级团委专职团干、在温高校团委以及市直单位团组织负责人,以“点单送教”形式输送防校园暴力、交通安全知识等课程,增强广大青少年对校园安全和自我防护的意识。制定下发《关于推进全市团干部“走进课堂、走上讲台、走青联心”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将普法宣传教育纳入“团干部上讲台”授课内容,建立专职为主、专挂兼相结合的团干部讲师队伍,完善团干部参与普法宣传的体制机制。
六、关于“形式主义问题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团干部作风建设三年行动——“全面提质年”工作,团市委机关干部带头遵守改进作风“十严禁”“十带头”,强化团干部深入基层、深入青年,为青年群体排忧解难,在密切联系青年等方面做好表率。创新“浙里青廉·温州先行”品牌,联合市纪委市监委开展“浙里青廉·温州先行”青廉说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团干部涵养新风正气,厚植清廉底色。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专项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专项整治、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等,书记班子带队赴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温州市少年宫开展正风肃纪专项监督检查,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二)提高办文办会质量。修订印发《共青团温州市委公文制发细则》,严格公文起草、审核、审签、印发等全流程,推动团市委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加强公文知识培训,组织机关干部、下属单位人员开展公文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全面排查近五年来团市委发文情况,加强发文清单化动态管理,严格发文流程审核,实现发文数量、文件篇幅“双控制”。
(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严格落实“四必谈”要求,团市委书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整改期间,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普通干部之间各开展了1次谈心谈话,交流了思想、聚焦了问题、凝聚了共识,结合巡察整改和主题教育,梳理形成问题意见34条。完善团市委民主生活会制度,制定《共青团温州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形成《2023年团市委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有关注意事项》,明确会前谈心、查找问题、自我剖析、会上批评等关键环节。认真撰写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直面问题,突出“辣味”,形成班子问题清单和个人清单。
七、关于“服务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下属事业单位服务意识。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总结暑期工作,查摆服务方面是否还存在不足之处,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强化“首问责任制”,营造优良的服务环境,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结合“万人双评议”活动,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印发《关于开展“我对活动中心有话说”服务评议活动的实施方案》,开展“学思想转作风”、“走进学员听民意”、“走进家长听意见”、“意见建议大征集”等活动。严格按照国务院放假规定执行假期安排,合理安排补课时间;加强与家长、学员的沟通,做好信息畅通,争取家长的支持和理解;全面做好课程时间安排,早发布、早通知,让家长有时间早做好准备。面向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服务对象开展工作满意度调查,根据家长具体需求推动工作有效改进。
(二)强化服务青少年意识。实现12355青少年服务台配备专职人员,确保服务时间内电话能够及时接听。将对热线接听流程进行优化和改进,通过增加电话提醒,缩短语音提示时间等方式,避免电话漏接情况的发生。②12355青少年服务台专门设立热线接听人员,并进行专项培训,建立工单记录管理制度,明确工单记录的格式、内容及保存方式,做到热线接听规范、接听流程明确、回复时限跟进明确。③建立完善交办单交办机制,对于需线下解决的个案,交办至各属地团委,并同时联动各相关部门,12355服务台也会持续跟踪回访。制定出台《温州市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台服务复查机制》、《温州市共青团12355青少年服务台安全保障制度》、《温州市共青团12355青少年服务台岗位职责制度》、《温州市共青团12355青少年服务台规范服务制度》,形成个案办理,跟踪督办,回访跟踪的闭环处理机制。建立完善监督和考核机制,将个案办理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促进个案办理工作质量的提高,进一步完善上下联动,纵横合力的办理体系。
八、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规范培训经费管理。组织财务人员对团市委机关、市青少年活动中心近年来各类培训、党群类活动费用支出进行全面自查。修订完善团市委财务管理办法,做好厉行节约工作,进一步规范经费使用。组织财务人员逐一为各部室讲解财务经费使用规章制度,解答报销、采购、竞价等财务方面的问题。
(二)规范活动奖品发放。修订完善《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教职工教科研成果的奖励办法》,取消原有的科研成果现金奖励方式,规定科研成果与教职工年度量化考核的分值挂钩。修订完善《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课题管理办法》,明确课题研究过程中产生的交通费等相关费用的报销规定。
(三)加强公务接待管理。组织下属事业单位对“公务接待”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召开全体教职工专题学习会,认真学习公务接待及财务报销等相关规定,上传相关文件制度,深入学习“三公”经费相关制度及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报销程序、核对要素,规定每年对公务接待财务报销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九、关于“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经费支出管理。加强经费支付审批管理,工程验收、款项支付等环节严格根据合同约定按正常流程进行,加强过程管理。进一步规范完善“三重一大”事项讨论决策的会议记录,做到决策痕迹管理到位。修订完善《活动中心场所装修及大额采购管理规定》。组织开展干部职工《民法典》、《内控制度》等专题学习。修订完善《活动中心内部控制制度》,全年项目施工及采购工作提前谋划,合理规划施工及采购时间,财务支付中严格执行合同条款,按照合同约定的正常进度进行付款。
(二)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修订完善《温州市少年宫采购管理规定》《场所装修工程及大额采购管理制度》,规定装修工程招投标项目中的固定资产设备需要进行分开招标采购,加强了固定资产设备的管理。组织开展资产管理制度专题学习,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知识培训,不断提升固定资产管理质效。
十、关于“机关党建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严格落实党课制度。制定《2023年度团市委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计划》,指导各支部制定党课活动计划表,确保各支部年度不少于四次党课,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扎实开展党课教育工作,对支部党课未达到要求的进行预警督促。结合主题教育,团市委机关党支部定期开展党课活动。认真指导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市少年宫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二)创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团市委机关党总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和民主生活会等党内组织生活相关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制定《2023年度团市委主题党日活动计划》,细化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内容、形式和目标,按照规定要求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结合共青团工作特点,认真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主题党日活动,增强党员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感。
(三)积极推进规范化建设。强化一把手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配齐各支部委员,夯实党务干部队伍基础。积极推进各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常态化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督导工作,实时掌握各党支部委员变化、换届等情况,按期做好支部换届和支部委员补选工作。深入推进“瓯江红·双建争先”工程建设,按照《市直机关“五星双强”党支部评价认定办法(试行)》要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和民主生活会制度,更新机关“青廉长廊”,打造党员活动室“青廉墙”,提升三个党支部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十一、关于“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还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制定印发《团市委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实施细则》,规定“平时考核结果作为工作人员职务职级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参考依据。对平时考核一贯表现优秀的工作人员,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等方面优先考虑。对平时考核结果较差的,应及时谈话提醒,必要时进行诫勉。开展公务员职级晋升政策学习,制作《职级晋升政策流程图》,明确晋升的基本资格、基本条件,提高政策知晓率。
(二)规范“人事档案”管理。组织团市委机关干部开展档案专项审核业务学习,全面开展档案审核自查自纠,组织温州市少年宫、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干部学习档案管理相关业务、政策制度,并对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工资表、专审表等材料进行核对,完成档案数字化工作,将档案交接至市委组织部进行统一管理。组织开展组工干部选人用人政策学习会。围绕干部提任晋升程序和要求,制作流程架构图。
(三)规范“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定出台《共青团温州市委干部因私出国管理细则》,组织全体干部开展学习。严格按照管理细则进行出国(境)审批,根据公安局查询系统结果,将所有团市委机关干部、下属事业单位科级以上干部因私出入境证件集中至团市委保管。同步指导下属事业单位做好干部职工的因私出国护照管理工作。
十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重视履职纪实工作。制定下发《团市委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和《团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点》等文件,明确职责、分解任务,全年各项工作有效落到实处。召开2023年度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专题学习全市机关党的工作暨纪检工作会议精神,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部室负责人之间层层签订责任书,认真落实责任传导机制,推动管党治党责任一贯到底。团市委落实专人负责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数字监督平台的履职纪实工作,梳理党委(党组)及书记班子成员个人的年度责任清单内容,开展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查行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数字监督平台履职纪实录入规范及时。
(二)加强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团市委廉政风险点大排查工作的通知》,加强对团市委机关及下属单位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尤其是注重重点岗位、重点领域人员的岗位风险等级评定,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大预防腐败的力度,提升党员干部职工廉政风险防控能力。组织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办公室全体人员学习“三公经费”尤其是公务接待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报销审核程序;组织财务人员对2018至2021年所有公务接待进行全面排查,召开日常工作规范、选人用人等重要规章制度学习会,切实提升防范廉政风险意识。
(三)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督促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制订《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出台《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2023年清廉单位建设工作要点》,班子与中层、中层与每位员工签订廉政责任书,进行责任分解。加强工作监督管理,团市委组织工作组赴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对党风廉政、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专题督查,实地检查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情况、财务报销以及津补贴发放等情况,修订完善《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内部控制制度汇编》。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团市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巡察组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持续强化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学习上级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从严从实推进共青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深入研究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持续聚焦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对已完成的各项整改工作,及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深挖问题根源,加强制度建设和管理的顶层设计,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在建章立制、抓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三是全面深化共青团改革。坚持把巡察整改和深化共青团改革统一起来,以巡察整改工作推进温州共青团事业改革发展,努力增强改革举措的实效性,切实把广大青年团结凝聚到党的周围,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四是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团。组织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党规的学习贯彻,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大力推进从严治团,立规矩、严约束、重惩戒,严肃团内政治生态。
联系人:高梦楠(职务:团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联系电话:88968689,13735564369,传真号码:88965200,电子邮箱:wztwbgs@126.com
共青团温州市委
2023年5月29日